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及信阳市相关政策,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申报工伤,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阳市工伤保险处报备并办理申请工伤相关手续。工伤申请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受伤职工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并以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现场影像资料;
(二)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受伤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三)所在单位在接到受伤职工报告的同时,电话报告人事处社保科(电话:6392688);
(四)所在单位在收到受伤职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报告的同时,按规定填写《信阳市工伤保险伤(亡)事故快报表》(“信阳师范学院人事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保险”下载)和《信阳师范学院职工工伤报告》(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上交人事处社保科,人事处社保科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阳市工伤保险处提交书面材料。
注:人事处社保科将有关材料提交至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提醒广大职工和各单位注意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