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第三批职称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此次职称初定范围主要面向当前入职报到且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新进博士人员、此前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批复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的人员,以及其他有职称初定需求且符合职称初定要求的人员。
二、职称初定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
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讲师(高校教师系列)等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教(高校教师系列)等助理级职称。
3.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4.申报人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职称。
5.申报初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职称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信阳师范大学接收XXX来校工作聘用合同》,②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准入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另需提供以下材料:④《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分别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和学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⑤《职称初定·单位考核报告》(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二)单位考核
上述材料中,①②③提供复印件,④⑤提供原件。申请人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单位填写《2026年度第三批职称初定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于9月11日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428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zck1589@xynu.edu.cn。其中,材料④个人提交前请务必扫描留存,以备填报系统时使用。
(三)设置账号
人事处审核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后,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设置账号后,个人方能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设置账号前,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用于"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实名身份认证),可通过登录"豫事办"小程序办理,未办理并激活者将无法设置账号。
(四)申请人填报职称申报系统
申请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依据《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5)于9月18日18:00前填报完毕。
初定信息为个人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次录入信息,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并逐项准确填写。
(五)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六)备案
通过学校审核的职称初定人员,按省人社厅要求对职称初定结果进行备案。
四、其他事宜
入职前已在外单位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需参加本次初定。入职前在其他高校已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须进行资格确认,不参加本次初定。由于职称资格确认审批流程复杂,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以外其他系列(如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工程系列等)职称初定的,参照本通知执行;准入资格要求以所申报系列行业准入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道歆
咨询电话:0376-6391589
办公地点:行政楼428室
电子邮箱:zck1589@xynu.edu.cn
信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