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信院字〔2020〕35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工作。
请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支撑材料模板》(附件3)附申请书后装订成册。所有科研业绩均须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且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需提供立项和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份,论文被收录的,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
各单位要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汇总填报的《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连同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于4月14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至人事处师资科,并打包电子版发送至rscszk@xy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聂君伊
电 话:6391752 63903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房间
附 件: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
2.《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
3. 支撑材料模板
4.《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