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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5-04-03 08:30:23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对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博士免提交)。

 (五)面试人员:已参加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未合格人员、2025年已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人员。

 (六)免试人员: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所有未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博士。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

 (一)各单位统一汇总本次参加教资认定工作人员材料,包括党政领导签字盖章的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人员类别按照面试人员、免试人员分别汇总;按申请人姓名拼音字母升序排序)、本单位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事关系材料(附件3:合同复印件、高校为教师交纳三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及两份人事关系隶属证明(一人一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汇总后同步发送至rscszk@xynu.edu.cn。

 (二)提交材料的同时通知免试人员(面试人员仍使用原群发布通知)务必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三)各单位纸质、电子版材料务必于4月7日17:00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项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及我校博士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压实责任,明确认定工作责任人,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三)做好宣传,加强引导。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讲和正向引导,确保通知到每一位需办理教资认定业务的教职工,引导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准备、审慎对待。

     联系人:聂君伊

     电   话:63917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

人事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