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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4 16:56:07来源:师资科 作者:刘伟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和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报名须知(附件)。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参加体检。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学院统一提供材料

 1.《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名单中需在备注栏中注明“面试”或“免试”字样;“申请任教学科”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 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无需填写学科代码。二级学科为4位代码,三级学科为6位代码;按申请人姓名拼音字母升序排序。

 2. 《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人员类别”应按面试合格人员、免试人员分别填写; “申请任教学科”按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填内容如实填写,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申请人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无需填写学科代码。二级学科为4位代码,三级学科为6位代码;按申请人姓名拼音字母升序排序;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学位、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需要在人员花名册中备注“通过”字样。

 注意:《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和《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版需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于11月25日之前发送下列指定邮箱:rscszk@xynu.edu.cn。

 (二)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

 1. 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在校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 学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按指定格式填写,见附件。

 6. 体检合格结论。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签字盖章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8.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需提供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9.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1. 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一人一档,档案袋封面粘贴个人材料审核清单(见附件,只填写姓名、学校、院系和申请任教学科),按照“申报材料”顺序排列装入档案袋。其中,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第1-6项和第10、11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11项材料(7-8项视免试所依据条件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个人提交概不受理。各单位正式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三)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现场确认时间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五、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4日-25日

 受理地点:综合办公楼429办公室

 联  系  人:刘  伟   原林林

 联系电话:6391752

                                                          人事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