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08号),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予以转发,请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位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将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 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人事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