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委、省教育厅及信阳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度春季开学教职工报到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20年2月21日至2月22日。
二、报到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报到方式
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到,并告知所在位置。未经所在单位允许,严禁到校报到。
四、工作方式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时到校到岗,坚守工作岗位,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
2.专任教师居家开展备课、网络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3.其他教职工实行“工作任务值班制”。经所在单位安排需要到校工作的,可以来校。不经批准不得来校,实行居家网上办公。
五、健康排查及监测
1.教职工报到前的健康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全覆盖排查,精准掌握2月7日至2月21日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史和旅行史。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度春季开学教职工报到和健康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于2月22日18:00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1755@xynu.edu.cn,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
2.教职工报到后的健康监测。自2月13日起,所有教职工要于每天下午16:00前完成“完美校园”APP上的每日“健康打卡”任务。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16号公告《关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二级学院负责人适应战时要求履职担责的通知》(附件3)执行,切实推动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
(二)落实摸排和监测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摸排责任制,谁摸排、谁负责,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教职工,准确掌握每名教职工的出行、身体状况,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每一位教职工不得隐瞒病情,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或带病返校。凡违反要求,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17号公告《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附件4)执行。
(三)严格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新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专门负责“完美校园”APP账号管理,督促未按时填报者及时登录填报,掌握所属单位教职工动态,一旦发现疫情,应通过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1.关于部分外出教职工返校事宜。各单位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8号公告《关于部分外出教职工延迟返校的通知》(附件5)执行。凡滞留在湖北省、南阳市、郑州市和近期去过湖北省未返回信阳的教职工,暂时禁止返回信阳,具体返程时间等候学校通知,未经学校通知,不得返回;非上述地区未返回信阳的教职工建议推迟返程时间。确有要返回的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管隔离观察。
2.关于返校教职工居家观察事宜。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及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信院办发〔2020〕1号)(附件6)执行。自省内返回驻地无疑似症状的居家观察7天,从湖北返回驻地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起算。
3.关于教职工做好自我防护事宜。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3 号)中《河南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流程图》(附件7)执行,提醒教职工做好自我防护。
联 系 人:秦乐阳 徐柏林
联系电话:6390359 13937646924
6390357 13782991262
附件:1. 2020年度春季开学教职工报到和健康情况一览表.xlsx
2.“完美校园”APP“健康打卡”客户端操作指南.docx
3.《关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二级学院负责人适应战时要求履职担责的通知》(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16号公告).docx
4.《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17号公告).docx
5.《关于部分外出教职工延迟返校的通知》(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8号公告).docx
6.《关于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及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信院办发〔2020〕1号).pdf
7.《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3 号).pdf
人事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