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附件1)和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修订)(附件2)精神,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考核方式
(一)骨干教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对资助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所在单位对骨干教师在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明确考核意见。
(三)学校成立考核组,对骨干教师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一)《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1份。
(二)资助期内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1套。
以上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取得,论文、著作等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考核材料模板(附件4)装订成册,用铅笔在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四、相关要求
(一)《任期考核表》和考核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每位考核对象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任期考核表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于11月13日报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任期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二)准备PPT汇报课件(每人限5分钟)。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63917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修订)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4.考核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