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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07-10-30 09:58:55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国家继续教育普及性培训项目,也是我院“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故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各教学单位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材为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和配套光盘。 三、培训办法 各教学单位和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观看《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光碟录像,学习《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的相关内容,将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应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各职能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部门所属人员学习《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组织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工作,增强培训效果。 四、培训时间及考核办法 按学校统一安排,培训期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止。 培训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五、培训材料领取 各单位请于11月2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和配套光盘。 此通知。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