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在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严防弄虚作假的通知》(豫人职[1999]15号)和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以及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7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下列评审通过人员在申报、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是否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纪律情况进行核查与监督。
高级会计师:孙红、张宇
公示时间:从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 月10日。
举报电话及邮箱:人事厅职称处:0371-65909780 5909364;
院纪委(监审处):6391167;
人事处:6391752 ,rschzgb@126.com。
人 事 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