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处级单位200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安排意见》(信院办发[2007]7号),为切实做好师资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2007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在上报院目标管理办公室的“200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总结报告”中,按下列要求总结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工作:
一、专任教师数、副高级以上专任教师数、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数、35岁以下专任教师数。
1、专任教师包括:①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专业技术人员;②在本单位兼课或担任研究生导师人员(双聘、返聘人员须经学校批准,签有聘约)。
2、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包括2007年新通过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硕士以上人员包括正在脱产攻读学位人员(脱产攻读学位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
4、35岁以下青年教师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一年来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获得的各级各类称号、奖励和其他工作成绩。
三、填写专任教师一览表(见附表),加盖公章后于12月24日交师资科,电子材料发至rschszk@126.com
此通知
附:专任教师一览表(点击下载)
人 事 处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