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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2-29 10:58:4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省200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拟于2008年1月上旬在郑州进行,各单位需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项安排,定于2008年1月2日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www.hnjszg.gov.cn)公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参加测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学科分组顺序,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详细安排于2008年1月2日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公布)。

二、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测试资格。

三、测试的程序及具体内容等要求,请参加测试人员详细阅读《河南省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附后),并严格按照须知规定进行。

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公告栏转载发布有关信息,并通知参加测试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届时注意上网查看测试安排。

附件:河南省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南省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

一、参加测试人员须严格按照2008年1月2日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的各学科组测试时间,到相应地点报到。每天上午参加测试人员应于8:00点集合,下午参加测试人员应于14:00点集合。

测试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66770077)。

具体测试时间安排拟于2008年1月2日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www.hnjszg.gov.cn)发布。

参加测试人员的身份确认后,不要远离测试场所,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入场参加测试。

二、参加测试人员进入测试现场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撰写的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自行撰写,参加测试时不得提出更改要求)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论著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论著体现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

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材料的,不予安排测试,后果自负。

三、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主要是结合本人拟说课内容所撰写的教案,考察测试对象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内容从答辩试题库中抽取,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及学科组成员随机提问不超过8分钟。

5、具体程序

(1)测试开始时,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

(2)说课。测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

(3)答辩。说课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其中2题进行答辩。

四、参加测试人员须遵守规定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