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学校按照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全院各教学单位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为了巩固和检验培训效果,进一步增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信院人字【2007】10号)文件要求,现举行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测试人员范围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测试采取开卷形式,测试题见附件),并于2008年1月10日之前将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成绩报人事处师资科。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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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