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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7-10 09:47:31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院人字[2008]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8]452号)、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6号)、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8年我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是我校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或拟聘专职教学人员。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申请时须提交附件1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

按照以往惯例,并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决定将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供申请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xyjszg@126.com。花名册用Excel制表,格式见附件2。

(二)无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员咨询教务处有关普通话测试事宜

(三)教师教育理论考试

教师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按照附件2要求报名。考试报名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同步,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报名表。

(四)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五)认定材料受理

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教学单位集中后统一提交,并同时提交本教学单位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说明及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信息盘,信息必须是通过《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辅助软件导出的信息。

认定纸质材料具体整理要求见附件4。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适用于非师范毕业人员、师范类自考毕业人员和成招师范类毕业人员。

(七)上级部门认定

(八)认定结论公布

认定结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十)证书发放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与申请人员能否顺利获得教师资格密切相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为各单位专任教学人员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并从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将本通知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报送有关材料,确保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200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日程安排

2、河南省200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3、河南省200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4、申报材料受理要求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