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或个人: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材料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信院人字[2008]7号)文件要求整理好(2008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单由人事处统一放入到各个申报人申请材料),于2008年11月6日上午交至人事处职改办。
2008年度高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相关人于11月6日至7日前来职改办领取职称评审材料。
职改办办公地点:综合楼435房间
职改办联系电话:6391096
人 事 处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