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资办〔2008〕17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8〕45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6号)规定,结合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8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见附表。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66770077)。
二、具体事宜和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单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做到分类、有序排放。
(2)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豫教资办﹝2008﹞6号文件)。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使用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4号),要求从今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部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信息系统认定模块由网络版和单机版辅助软件构成。各高校只需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中的数据采集、上报功能。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两学修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4、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时间表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件
河南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受理时间表
11月10日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中共安阳市委党校 中共濮阳市委党校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中共信阳市委党校 中共鹤壁市委党校
中共开封市委党校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
中共新乡市委党校 洛阳拖拉机学院
新乡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
许昌学院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黄淮学院 驻马店教育学院
11月11日
安阳师范学院 安阳工学院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