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实践“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三平”精神,做人民满意的高校教师。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单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已获相同称号的教师不再参选。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学识和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学生、教育学生,教学效果优秀,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3.热爱学生,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平等关系,积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标兵”10名,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2名。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单位推荐(6月5日—11日)
教学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应有1名青年教师),50人以下的推荐1名候选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信阳师范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三平”精神,把学习“三平”精神贯穿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荐工作要在充分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确保推荐质量。
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及先进事迹材料6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一般不超过1500字。
2.学校评审(6月12日—18日)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初定“师德标兵”人选。
3.公示(6月19日—23日)
“师德标兵”初定人选在校园网予以公示。
4.确定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校党委审定。
五、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学校授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在今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当选学校“师德标兵”的教师方有资格推荐为河南省“师德标兵”人选。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