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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聘毕业生考核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

时间:2011-03-24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一、严格按照“2011年人才需求计划”和《信阳师范学院2011年引进人才的原则意见》的要求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

二、资格审查由教学单位和人事处共同把关,各单位应提前把《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报人事处复审,共同审查无异议后进入考核环节。

三、严格按照河南省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

1.关于教学岗位。对所有应聘教学岗位人员都要经过面试和试讲环节(面试与试讲考核可一并进行分别给分,也可分别进行),教学单位应制定评分办法并组织考核,教务处、人事处和学校聘请的专家参与;对于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组织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由教学单位负责命题并组织。笔试、面试、试讲的分数权重按4:2:4控制。

2.关于非教学岗位。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笔试、面试的分数比重为4:6。

3.用人单位需认真进行思想品德素质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需报送所有参与考核毕业生的笔试、面试、试讲成绩汇总单(即《考核登记表》);对于拟接收人员,应填写《拟接收教师考核表》或《拟接收非教学人员考核表》,连同笔试试卷、思想政治考核报告和应聘材料一并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复审后,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组织。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通过河南省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与考核,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附:

1.信阳师范学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点击附件)

2.信阳师范学院应聘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点击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