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资办〔2011〕13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6号)要求,按照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至12日。请各高校按照规定的具体时间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否则,将影响全省后续工作。
2、材料受理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二、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一)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内容包括:学校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学历构成、学科类别情况等)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U盘(格式见附件2)。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
单位上报的材料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排放规范、有序。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1月1日至7日。
2、申请人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输入密码后点击“注册”,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保存注册信息”和“提交注册信息”的两种功能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011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1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学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件:1.河南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时间表
2.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样式)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