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校内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1月6日。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申请人准备材料(每个申请人的材料独立装档案袋),于11月6日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送达人事处435办公室,过期或材料不全者将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人事处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