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以及河南省有关职称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度上半年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聘对象
1、2013年8月18日以后入我校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且尚未办理过初聘手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2013年派遣至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或调入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且尚未办理初聘手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为TXT文档,发送到rschzgb@126.com,纸质文档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辅导员填写的《呈报表》“主管单位意见”栏目由学生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填写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w.gov.cn)。
第二步:从“职称软件下载专区”的“职称管理软件”中下载“个人申报版”到个人电脑。
第三步:安装并打开“个人申报版”;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按钮并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级别”选“中级”或“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省辖市”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06”;“单位名称”填“信阳师范学院”,“外语等级证书”填“免考”);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电子版。
2、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20元用于办理资格证书、聘书的工本费。
三、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各单位收齐以上材料于3月18日交到职改办(综合办公楼435室)办理手续。
四、要求
1、申请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确定自己以前是否获得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河南省职称政策规定,初聘后申报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科研及工作业绩将从初聘时间重新开始计算,如申请初聘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请慎重斟酌。新进毕业生如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希望转评获得与现岗位相符职务,本人应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至职改办备案,并按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2、初聘人员须依据自身岗位选择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3、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本人应按期报名参加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待取得资格后向人事部门申请聘任。
4、专职辅导员申请的初聘专业仅限于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
5、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者将转入下一批次办理。
6、人事代理人员初聘手续的办理详情咨询信阳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6369869。
人 事 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