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第五批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三年资助期已满。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明确考核意见。
学校将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资助对象须制作PPT文稿向学校考核小组就资助期内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参与学科建设等情况作详细汇报(每位资助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PPT文稿中应结合任期目标(见附件),就是否完成资助期内工作任务逐项作出明确说明。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
3.考核表中所填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取得,论文、著作原则上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以供核查(通过科研成果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的成果不需提交原件)。
4.考核表中需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栏目,请个人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
5.考核材料每个人独立装袋,标注清楚:第五批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满考核材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 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五点前将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435办公室(PPT汇报文稿、任期考核表和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rcgzbgs@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096。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