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开展了2015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的选拔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赵国永等20位同志被确定为2015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表(附件2),于6月30日下午五点前交至人事处435办公室,并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培养方案的内容,切实做好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培养及年度考核工作。逾期未报送培养方案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受资助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应切实按照校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附件3)的要求,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培养经费按《信阳师范学院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分年度使用。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一览表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
人事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