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我校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信院字[2011]12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岗位等级晋升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为十二级晋升至十一级;中级为十级晋升至九级,九级晋升至八级;副高级为七级晋升至六级,六级晋升至五级;正高级为四级晋升至三级。本次等级晋升不能破格和越级。
2.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按整年计算。
3.本次岗位等级晋升的程序和有关岗位聘用条件仍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信院字[20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4.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填报《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1)或《其他专技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2),单位填写《申请岗位等级晋升汇总表》(见附件3)。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申请晋升教师岗三级、五级及其他专技岗各等级人员的《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报送人事处428办公室,由学校评议确定晋升岗位等级人员;申请晋升教师岗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人员的《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及相关材报送所在单位,由各单位负责评议确定晋升岗位等级人员。联系电话:6391755。邮箱:rsc1755@163.com
附件1: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附件2:其他专技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附件3: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