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号)和豫教资办《关于做好201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8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事宜和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1)本单位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内容包括:学院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学历构成、学科类别情况等)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加盖印章,并提交电子文档。发送至 xyjszg@126.com
2、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纸新版,附件3)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5)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不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11)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个人提出申请,人事处档案室统一复印)
(12)1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申请表照片一致,备用于办证)。
每位申请人材料单独装袋,袋内分三类整理:①各类证件、证书原件等;②《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各一份;③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将《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夹在《申请表》中间)。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做到分类、有序排放。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须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
4、体检安排:请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于2015年11月20日(本周五)下午2:30-5:30带着个人教职工体检表、医保卡、贴过照片(与申请表照片一致)的两张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二楼会议室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6391725。
二、认定信息网上填报
高校面试成绩2016年1月11日公布。
1、所有免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09:00至1月13日17:00。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否则因为个人原因未能网上注册成功,将不能办理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教师资格中心通知,今年不再发放笔试合格证,成绩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个人注意查阅。
四、材料受理地点与时间
受理地点:人事处435办公室;
受理时间:2015年11月24至25日;
联 系 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096。
附件1.《关于做好201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纸新版)
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纸)
附件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B5纸)
人事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