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及信阳市教育局文件(教人〔2015〕39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熟悉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7年以上,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名额
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21人,具体如下:
幼儿园:1人
小 学:6人(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初 中:7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各1人)
高 中:7人(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各1人)
四、报送材料内容
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电子照片一张(发送至下面邮箱)。上述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填写整理。
五、报送材料安排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0月26日下午5点,报送地点为人事处435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信息打包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096。
附件:
1. 信阳市教育局文件
2.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3.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4. 关于报送面试考官电子照片的说明
人事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