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7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为限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材料要求
(一)请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系统”,根据要求在申报软件上填写、打印申报书。只有在网络申报软件中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电子材料才能通过审核并上传。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电子版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于9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综合楼43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柏孟仁;联系电话:6391752.
人事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