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7月4日收到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附件1)文件,要求7月12-13日将我校推荐人选的材料报至教育厅高教处,7月11-15日进行网上申报,因时间紧急又适逢暑假,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8人,实行限额推荐。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等全面考评,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对于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且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校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可直接向学校推荐,不受名额限制)。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向教育厅推荐的最终人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
2、《申报2016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评审简表》(附件4)一份;
3、申报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用申请书的封面);
4、学院推荐意见1份: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所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字数在1000字以内,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7月7日下午5点将所有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交至人事处435办公室,材料填报及整理要求请严格按照相应要求(附件1和附件5)整理,否则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096。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4.申报2016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评审简表
5.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7.申报人情况简表
8.申报人业绩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