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规定,现对赵国永等40位2015、2016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详见附件1、2)的上一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资助对象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进行。资助对象本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的上一年度工作逐项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未提交考核材料者不得使用上一年度资助经费。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下午五点前将《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交至人事处43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
1.2015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一览表
2.2016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一览表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