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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2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3号)文件规定,现对“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南湖学者人选;

2、2016、2017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

二、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工作由“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进行。南湖学者人选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见附件1),“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人选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未提交考核材料者不再享受下一年度奖励。

三、考核材料及要求

1、南湖学者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南湖学者聘期内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上报成果等,均应注明“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Nanhu Scholars Program of XYNU)”字样。);2.单位考核结果;3.“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聘期内业绩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统计表中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支撑材料按照统计表内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其中论文提供首页复印件,项目提供立项通知复印件,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青年项目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入选者资助期内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上报成果等,均应注明“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Nanhu Scholars Program for Young Scholars of XYNU)”字样。);2.单位考核结果;3.“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资助期内业绩统计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及统计表中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支撑材料按照统计表内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其中论文提供首页复印件,项目提供立项通知复印件,奖励、专利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3、各单位经办人将本单位所有入选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汇总后交至综合办公楼431办公室,年度考核表和业绩统计表汇总后打包发至rschszk@126.com。考核材料需要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盖章的请各单位经办人汇总后统一办理。

《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年度考核表》中的业绩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聘期内业绩统计表和资助期内业绩统计表中的业绩统计时间为入选当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刊等级以《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28号)之附件三(最新版)为依据填写。所涉及的“论文”均指期刊论文,理工类专业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人文社科类专业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论文所涉及的第一作者限文章的第一完成人(论文署名第一),通讯作者(所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限文章通讯作者中署名第一。所涉及的论文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均是我校教职工,则该论文归入第一作者名下。

四、考核材料受理安排

2017年12月26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6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7日上午: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27日下午: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28日上午:大学外语部、网络与信息与计算机中心、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431办公室。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年度考核表》

3.“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聘期内业绩统计表

4.“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资助期内业绩统计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