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16:57:02来源:人事科 作者:刘伟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信院字[2011]12号)要求,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级别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包括:中级十级晋升至九级,九级晋升至八级;副高级七级晋升至六级,六级晋升至五级;正高级四级晋升至三级。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不能破格和越级。

二、岗位聘任年限

聘任年限须满三年,计算截止到2019831日,按整年计。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填报《信阳师范学院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单位填写《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xynu.edu.cn

(二)各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人数3-5人(教学单位不少于5人),评审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评审小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各单位评审小组接收、整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教师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进行评审,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附件3)确定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各单位对申报教师岗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均可上报,由学校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受理

1.各单位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附件4)中岗位晋升的条件要求整理业绩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岗位晋升支撑材料模板(附件5)装订成册。

2.各单位于2019912日前将晋升教师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人员的评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3.各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晋升教师岗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的支撑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1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912日: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大学外语部、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其他单位。

联 系 人:雷梁 刘伟 徐柏林

联系电话:0376-6391755   0376-6390357

    点:综合行政楼428

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