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继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资助。现就做好2018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本年度拟选拔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名,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2。
二、选拔条件
1、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4、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青年教师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单位推荐
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认真做好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保证人选质量,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已获得省、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其他各类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的教师不再申报,满足“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条件的老师不再申报。
四、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申请表中需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的栏目,请申请人提前到相应职能部门办理)。
3、支撑材料如下:申请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申请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申请人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套;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教)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1套。
以上业绩支撑材料要求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的成果,复印件均A4纸单面复印,装订成册(样式见附件4),复印件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用铅笔在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支撑材料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按时间安排及时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2018年6月1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6月19日下午: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6月20日上午: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
2018年6月20日下午: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6月21日上午: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6月21日下午:教师教育学院、大学外语教研部、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推荐名额一览表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表》
4.支撑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