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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7 00:00:00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四)青年项目。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其他要求: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qrjh/main)。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重大政策调整

(一)“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二)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三)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四)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五)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填写

申报人需要与学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项目申报。

(二)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

(三)青年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

(五)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关于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

2、申报书及附件;

3、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4、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定稿后需提交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所需申报表格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qrjh/main)下载。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二)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项目人选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

(三)青年项目申报人请于7月1日—20日期间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相关材料,其它项目申报人请于6月10日—30日期间通过申报评审系统上传。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中组部《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同时积极联系有申报意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

(二)根据中组部《通知》精神,2018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 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建立完善柔 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 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三)各单位要高度负责,对照“千人计划”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认真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