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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00:00:00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46号)(附件1)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附件2)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一)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对于资助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且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校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可直接向学校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3)1份,单面打印。

(二)支撑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2.申请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申请人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套。

4.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教)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1套。

以上业绩支撑材料要求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均A4纸单面复印,按照支撑材料模板(附件4)装订成册,复印件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用铅笔在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材料受理安排

2018年9月1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9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0日上午: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9月20日下午: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9月21日上午:教师教育学院、大学外语部、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网络与信息与计算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6391752

受理地点: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x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x

         4.支撑材料模板.doc

人事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