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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27 00:00:00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阅读: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规定,现对崔向超等39位2016、2017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见附件1)的上一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资助对象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进行。资助对象本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的上一年度工作逐项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未提交考核材料者不得使用上一年度资助经费。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9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交至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1.2016、2017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一览表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