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3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工作。
请符合入选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国家级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份。论文被收录的,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所有证明材料按申请书填报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别汇总申请青年项目A类和B类人员信息,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连同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于4月4日前统一报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63917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doc
3.《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