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师资管理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聘任服务指南

时间:2018-06-12 16:44:26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高彦伟阅读:

1. 人事处初审。教学单位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初审。

2. 学校审批。通过初审的讲座教授、客座教授,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确定;通过初审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

3. 学校聘任。教学单位筹备外聘教授聘任仪式,并将议程安排报人事处,经学校同意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相关校领导颁发。

4. 协议签订。学校同意聘请的讲座教授、客座教授由学校、教学单位、外聘教授三方签订协议;学校同意聘请的兼职教授,由教学单位代表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协议,并将聘任协议报送1份至人事处备案。聘任协议须对外聘教授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作出明确约定。

5. 待遇发放。人事处根据聘任协议兑现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待遇;教学单位根据聘任协议兑现兼职教授待遇。

6. 考核管理。外聘教授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由相应教学单位负责,教学单位按照聘任协议对外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并将考核表报人事处备案,学校将以此作为待遇发放和是否续聘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