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异地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只要参保人员居住或就医的省和城市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联网,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类人员可办理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按照现行政策要求,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要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才能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河南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参保人员在居住地或需要就医的地区选择1—3个定点医疗机构。
注:3个医疗机构必须是在同一地区。
2.参保人员填写《河南省省直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交到人事处社会保险科(综合行政楼434室),由工作人员递交到信阳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就实时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3.持卡就医。到登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参保人员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到其他省份就医,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
2.参保人员需填写《河南省省直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交到人事处社会保险科(综合行政楼434室),由工作人员递交到信阳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就实时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3.持卡就医。到登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注意事项:
1.目前异地就医结算只限于结算住院费用,门诊医疗费用无法异地结算。
2.社会保障卡需在信阳市激活社保账户,这样才能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并在异地就医结束后直接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3.没有办理备案而在异地住院就医的,需在出院前办理市外住院审批手续,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带全部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附件1:河南省省直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xlsx
附件2:河南省省直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