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项工作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办理。
2.达到退休条件人员,人事处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所属单位(处级干部通知组织部),单位安排有关工作交接事宜。
3.退休人员将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送交人事处劳资科,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交至人事处社保科。
4.人事处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该同志退休审批手续。
5.学校相关部门与退休人员举行座谈。
6.人事处将退休函送至财务处,退休人员自退休下月起享受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