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把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经研究,2016年继续对困难职工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教职工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
2、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本人及家庭偶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者。
二、申报程序
1、根据自己的实际困难,申请人如实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审批表》(见附件1,A4纸打印)。
2、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实,择困推荐。审批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室),电子表发至rschlzk@126.com。
3、经校福利委员会讨论研究,按困难程度,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
各单位报送工作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审批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