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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0 14:44:14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学校将于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单位教职工已进行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1、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膀胱(40岁以上男性)

2、X光:胸透

3、采血:血常规、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能、尿酸

4、尿常规

5、心电图

6、血压

二、日程安排

 

单 位时 间
单 位时 间
城环学院10.24档案馆10.24
组织部10.24统战部10.24
机关党委10.25党办10.25
传媒学院10.25网络中心10.26
大外部10.26计算机学院10.27
教科院10.28国教院10.31
经济学院10.31
音乐学院11.01
美术学院11.02工管学院11.03
工管学院11.04土木学院11.04
生科院11.07生科院11.08
历史学院11.08数信学院11.09
物电学院11.10
物电学院11.11
院办11.11外语学院11.14
外语学院11.15继续教育学院11.15
学生处11.15智能控制中心11.15
政法学院11.16政法学院11.17
文学院11.17
文学院11.18
体育学院11.18体育学院11.21
团委11.21招就处11.21
后勤处11.22
发规处11.22
工会11.22纪委11.22
监审处11.22
教务处11.22
国交处11.23科研处11.23
实验设备处11.23农研中心11.23
宣传部11.23研究生处11.24
资产处11.24学报11.24
校医院11.24人事处11.24
财务处、化院、基建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离退处、图书馆、后勤总公司、离退休人员及2016年新进教职工上半年已体检。

三、 体检须知

1、体检时间:每份体检表首页上均标明了您的体检时间,请您务必持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参检。

2、当天参检的教职工应于早8:00到校医院空腹(禁食、禁水)采血、做B超之后方可吃饭(校医院适当供应早餐)。每天9:00后不再抽血。

3、体检前一至两天,禁止饮酒,少食高脂肪、高胆固醇、高糖食物,尽量保证检查结果真实。

4、如果您有高血压病史,请先测量血压,后做心电图。

5、B超之后方可做小便检查,做小便检查时需用校医院提供的一次性专用尿杯,最好收集中段小便做标本。

6、化验结果于次日下午麻烦您亲自到校医院注射室领取。

7、每周五、周三(8:00—11:00)是做“X光胸部透视”时间。

8、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有专家在校医院坐诊,需要咨询的教职工可持您的检查结果找专家做全面分析。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统计好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人数(不含2016年6月以后新进人员),请于10月20日(周四)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室)领取体检表。

2、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自觉遵守医院秩序,按照体检表上的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保障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3、体检地点:校医院。

4、咨询电话: 6391751 6391723

人事处 校医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