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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3 16:53:3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学校将于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24日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1、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膀胱(男)

2、X光:胸透

3、采血:血常规、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能、尿酸

4、尿常规

5、心电图

6、血压

二、日程安排

单 位时 间
单 位时 间
城环学院10.19传媒学院10.19
城环学院10.20传媒学院10.20
纪委监审10.20计算机学院10.21
大外部10.21计算机学院10.22
大外部1022工商学院10.22
工商学院10.23农研中心10.23
化学化工学院10.26
化学化工学院10.27
国交处、国教院10.27教科院10.28
经济学院10.28教科院10.29
经济学院10.29学报编辑部10.29
数学学院10.30历史文化学院10.30
数学学院11.2
历史文化学院11.2
物电学院11.3马列部11.3
物电学院11.4马列部11.4
音乐学院11.5院办11.5
音乐学院11.6院办11.6
美术学院11.9
政法学院11.9
美术学院11.10政法学院11.10
政法学院11.11文学院11.11
文学院11.12
土木工程学院11.12
土木工程学院11.13外国语学院11.13
外国语学院11.16
校史办11.16
体育学院11.17网络中心11.17
体育学院11.18学生处11.18
生命科学学院11.19研究生处11.19
生命科学学院11.20科研处11.19
教务处11.20资产处11.20
继续教育学院11.23
人事处11.23
党办11.23宣传部11.23
工会11.24华锐学院11.24
组织部11.24团委11.24
发规处11.24实验处11.24
智能控制中心11.24招就处11.24
财务处、保卫处、后勤总公司、基建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七个单位及2015年新进教职工上半年已体检

三、 体检须知

1、体检时间:每份体检表首页上均标明了您的体检时间,请您务必持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参检。

2、当天参检的教职工应于早8:00到校医院空腹(禁食、禁水)采血、做B超,之后方可吃饭(校医院适当供应早餐)。每天9:00后不再抽血。

3、体检前一至两天,禁止饮酒,少食高脂肪、高胆固醇、高糖食物,尽量保证检查结果真实。

4、如果您有高血压病史,请先测量血压,后做心电图。

5、B超之后方可做小便检查,做小便检查时需用校医院提供的一次性专用尿杯,最好收集中段小便做标本。

6、化验结果于次日下午麻烦您亲自到校医院注射室领取。

7、每周五、周三(8:00—11:00)是做“X光胸部透视”时间。

8、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有专家在校医院坐诊,需要咨询的教职工可持您的检查结果找专家做全面分析。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统计好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含2015年度新进人员)及在外学习人员名单,请于10月15日(周四)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室)领取体检表。

2、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自觉遵守医院秩序,按照体检表上的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保障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3、体检地点:校医院。

4、咨询电话: 6391723 6391751

人事处 校医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