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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6-08-01 16:02:3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千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6〕205号)精神,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2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办法

(一)骨干教师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就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所在单位对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学校成立考核组,对骨干教师培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2)1份,双面打印。

(二)培养期内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1份,并附上《成果关联性自评与专家认定表》(格式自拟)1份,逐项说明每项成果与资助项目的关系,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以上业绩限三年培养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应署名为第一作者,且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所有复印件应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考核材料模板(附件3)装订成册,用铅笔在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快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和建设规划,加强考核管理,不断提高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质量。

(二)《考核报告》和考核材料分开装订成册,每位考核对象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考核报告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于8月27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考核报告》和《河南省高等学校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rscszk@xynu.edu.cn。

联系人:聂君伊 杨文超

电  话:63903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房间

                                       人事处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