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校发〔2025〕79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工作。
请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支撑材料模板》(附件3)附申请书后装订成册。所有科研业绩均须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且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需提供立项和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份,论文被收录的,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
各单位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统一排序并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汇总填报的《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连同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于5月29日上午12点前统一报至人事处师资科。并统一打包电子版发送至rscszk@xy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文超
电 话:63903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室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
2.《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
3.支撑材料模板
4.《信阳师范大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 计表》
人事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