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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23 15:52:41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教职工(不含厅级干部),以教职工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处级干部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

1.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一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本年度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本年度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上述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3.本年度经公开招聘程序录聘的硕士研究生教职工,试用期未满一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病假、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由学校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的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档次。

6.校内岗位变动人员,由现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其中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

三、考核档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2.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28号)精神,基本工作量没有完成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四、考核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工作是实施奖惩、培训、续订聘用合同、辞退以及调整职务(职称)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可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档次的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各单位要把奖励表彰工作与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起来,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产生,原则上从考核优秀人员中遴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激励、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业绩的有效手段。

2.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

3.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A3纸双面打印),管理、工勤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请在官网下载最新版考核登记表进行填写。

4.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等纸质材料(需经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xynu.edu.cn。

报送时,请按照考核结果汇总表中的人员序号,对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纸质材料依次排序整理。

联 系 人:周峰   罗伟   张淑华

联系电话:6391755  6390357

地    点:综合办公楼430室


附件:1.《2025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不含处级干部)

        2.《XXX单位2025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