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 号)规定以及我校《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校发 2023〔26〕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集中公开展示、业绩考核量化、专家推荐、学校研究等程序,同意刘湍丽、纪昌兰、李明伟三位教师以破格方式申报教授职称。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电 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6390701,人事处6391589。
邮 箱:zck1589@xynu.edu.cn。
信阳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