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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9 18:05:0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度第二批职称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此次职称初定范围主要面向新入职且已获得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职称初定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

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4.申报人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职称。

5.申报初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2023年9月27日以后来校工作的无职称硕士研究生人员,均需申请初定初级职称。

三、职称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信阳师范大学聘用合同》

②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准入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④《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单位考核

申请人提供⑤《职称初定·单位考核报告》(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上述材料中,①②③提供复印件,④⑤提供原件。申请人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单位填写《2025年度第二批职称初定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于911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428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zck1589@xynu.edu.cn。其中,材料④个人提交前请务必拍照留存,以备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时使用。

(三)设置账号

人事处审核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后,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设置账号后,个人方能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设置账号前,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河南省内均可)。未领取者将无法设置账号,请务必于报送纸质材料前确保已成功申领社保卡。(可通过登陆豫事办小程序办理)

(四)申请人填报职称申报系统

申请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依据《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6)于9191800前填报完毕。初定信息为个人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次录入信息,请务必仔细、反复阅读填报说明,按照说明逐项、准确填写。

(五)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六)备案聘任

通过学校审核的职称初定人员,按省厅要求备案职称初定结果并聘任。

四、其他事宜

入职前已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无须参加此次职称初定,职称资格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道歆

联系电话:639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