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充申报我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5-03-26 09:46:22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 〔2023128)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326)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校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现对我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进行补充。请校内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获得正高级职称资格并取得职称聘任满三年的人员(20211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所评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相关专业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权利义务

(一)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受邀参加我省职称评审、业务培训,知晓评审制度、政策以及相关情况;

2.了解申报人有关情况,查阅与评审有关的材料;

3.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4.作为评委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评审意见,对签署的意见负责;

2.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机构反映情况;

3.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职称工作调查研究等活动,对评审条件、评审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4.及时更新与工作相关的个人信息;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信阳师范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审核。对申报人信息初步审核,经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三)人事处开通账号并通知申报人填报系统。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完善信息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四)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根据专家库学科需求进行推荐,将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最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确认入库。

五、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1.请申报人于331日前将《信阳师范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所在单位。

2.申报人于411日前完成职称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人应真实、准确通过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填报个人业绩,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申报专家候选人等信息。

(二)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信阳师范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于3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EXCEL电子版发送至人才评价开发科邮箱。

联系人:王道歆

点:行政楼428

箱:wdx806@xynu.edu.cn

话:6391589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25年度申报专家候选系统填报指南》

 

 

 

人事处

202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