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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留豫来豫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4 15:06:13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同步报送)。

(三)证明材料:

(1)博士后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企业单位聘用合同(3年以上)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报送由省编办或者省人社厅印发的入编入岗批复文件,并在有申报博士后信息栏加注标记,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国(境)外留学回国博士后申请安家经费(需国外博士后研究时间一年以上),需要提供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证明(包含研究时间及地点)并在国内合法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和翻译证明材料(包含研究项目、时间、地点等内容),同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各一份;

(四)有关要求: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各项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汇总,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月9日上午11:30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二)各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三)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本次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填报人要对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性负责,各学院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四)科研学术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联系人:聂君伊

 电   话:6391752

 邮   箱:rscszk@xynu.edu.cn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人事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