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28号)精神,结合教职工增减、岗位变动等情况,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绩效工资岗位等级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截止目前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2023年退休、调离、亡故等人员,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拟晋升人员暂不变动。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下班前到人事处领取《2023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确认表》纸质版。
(二)信息无变动的教职工,个人在《2023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确认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信息有变动的教职工,直接在原表上更改,个人签字确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确认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12月20日18:00前送交人事处。
地 点:综合行政楼430室
联 系 人:刘 伟 周 峰
联系电话:6391755 6390357
人事处
2023年12月14日